政协微建议办理有了系列新举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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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湖南省政协办公厅印发《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微建议工作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微建议工作。 《办法》对微建议办理明确了系列新举措,如领办委员可邀请各级政协委员、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微建议办理小组,对微建议办理单位的回复进行满意度评价,并明确了转交“省长信箱”办理微建议的流程及要求。 据了解,2018年1月印发《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微建议工作办法(暂行)》后,微建议工作进入规范发展阶段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 随着微建议工作不断创新发展,微建议办理由原来的单一模式转变为转交专委会“三微联动”办理、对接“省长信箱”办理和委员领办三种方式并存。2019年《省政协履职质量综合评价办法(试行)》又将微协商、微监督纳入考评等。 新的《办法》出台后,将进一步推动微建议工作提质增效。 2018年7月,政协云微建议栏目开设了面向省政协委员的“委员领办”功能。2019年5月,市州和县市区政协微建议“委员领办”功能上线。
微建议领办功能上线两年来,许多委员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、专业特长或所处党派、团体、单位的优势,可以主动领办微建议。 《办法》新增了委员领办微建议相关条款,明确了委员领办微建议的定义、范围、流程和要求,领办委员所在的专委会或联系领办委员的专委会负责协调支撑等。 《办法》明确,领办委员可邀请各级政协委员、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微建议办理小组,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;政协委员也可主动申请协办其他委员已领办的微建议。 省政协委员在领办微建议过程中,如需开展走访、调研、微协商、微监督等线下履职活动,或者通过政协云线上发起履职活动、进行图文直播,可向领办委员所属的专委会或联系领办委员所在界别的专委会,要求提供发函、帮助沟通联系、安排人员参与等必要协助。 此外,委员领办、协办微建议纳入委员履职考核评价,记入委员履职档案。 2018年,微建议联通“省长信箱”以来,建立了政协委员微建议直通政府职能部门的快速通道,共同推进政策和举措落地,激发了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。 《办法》增加了微建议转交“省长信箱”办理条款,明确了转交“省长信箱”办理的流程及要求等。 据了解,需要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的代表性微建议,经省政协办公厅审核受理后转交“省长信箱”,“省长信箱”对微建议进行统一标识、专门管理,按照省政府关于“省长信箱”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交办、办理、考核和督查。原则上,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协云平台向提出者回复,特殊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 微建议办理结果如何?委员是否满意?为此,《办法》引入了办理评价机制,在政协云上由提交委员对微建议办理单位的回复进行满意度评价,评价成效纳入履职质量综合评价和微建议情况通报。 根据《办法》,办理(承办)单位或领办委员办理微建议并回复后,提交微建议的委员可通过政协云对微建议办理结果进行评价,评价项分为“满意”“基本满意”“不满意”“未评价”四档。 委员评价为“不满意”的,微建议办理(承办)单位或领办委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和二次回复,并在回复前就办理情况听取该委员的意见。二次回复后,委员可进行再次评价,如继续评价为“不满意”,则该条微建议办理满意度评价最终状态为“不满意”;如微建议二次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该委员没有重新进行评价,视为“未评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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